昨天從廣東省環保廳獲悉,經國務院批準,珠江三角洲地區將從今天起,實施機動車國IV排放標準。省環保廳表示,今后他們會加強對珠江三角洲地區市場銷售汽車產品的監督管理,以保證產品的排放控制性能符合國家排放標準要求。不過省環保廳也表示,為平穩推進國IV標準的實施,他們將根據專家咨詢會專家們的意見,給予一定的過渡期。
研究表明,一輛符合國IV標準汽車的污染物排放,將比同類型國III標準的車降低50%。因此,實施國IV排放標準可以有效控制機動車排放增量的污染,有利于機動車排放污染的長期防治。據悉,為配合國IV機動車排放標準的實施,廣東省有關部門此前已經頒布了粵IV車用汽油和車用柴油標準。目前廣東省正在大力推進粵IV車用成品油的供應,而油品環保品質的提高,可以使所有使用粵IV車用成品油的機動車排放污染都有不同程度的降低。據測算,僅燃油環保品質的提高都可使整個珠三角機動車排放總量減少15%~20%。
與此同時,國IV重型柴油車加裝了監控氮氧化物排放的車載診斷系統(OBD)之后,可以實時監視催化器、氧傳感器等環保設施的工作狀況。省環保廳要求,石油公司應該承擔社會責任,按照廣東省車用成品油實施時間,及時向珠江三角洲地區供應符合第四階段的車用成品油,以適應實施新排放標準的實際需要。